9日,洛阳市纪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9日,洛阳市纪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偃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乔军奎公车私用问题
2021年2月1日,乔军奎驾驶单位公务车辆豫CX1831接送在偃师市首阳山森林公园游玩的亲属回家,被检查组现场发现。2021年2月8日,乔军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伊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宋涛等人违规公款送礼问题
2021年1月22日,宋涛安排单位财务负责人赵欢欢用公款购置苹果、茶具等礼品,于1月25日分别向伊川县文广新局局长赵校辉、洛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办公室主任张维佳等赠送。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宋涛、赵欢欢等人相互串通、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伊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办公室主任党芳芳指使工作人员删除单位监控录像,毁灭证据。2021年2月8日,宋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免职处理;赵校辉、赵欢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芳芳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2021年2月9日,张维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物品予以收缴。
●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科员张喜梅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1年2月5日,新安县函关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博为请托张喜梅在办理车牌照上提供帮助,在新安县某家属院内给张喜梅送卤肉礼盒10盒,价值3700元,被检查组现场发现。2021年2月8日,张喜梅、王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物品予以收缴。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股长张晓勇公车私用问题
2021年1月27日,张晓勇驾驶单位公务车辆豫C0D585从事公务活动后,绕道前往孟津县河图路某燃气公司服务点为自己家充值燃气费,被检查组现场发现。2021年2月1日,张晓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洛报融媒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时永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