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汝阳县公安局得知一件事:因轻信好友,汝阳籍男子何某把新办的银行卡借给好友使用,结果被对方用来诈骗。目前,何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拘。
昨日,记者从汝阳县公安局得知一件事:因轻信好友,汝阳籍男子何某把新办的银行卡借给好友使用,结果被对方用来诈骗。目前,何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拘。
11月20日,42岁的何某来到汝阳县小店派出所,见到民警后小心翼翼地说:“警察同志,我来自首!”
民警说,何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及19起案件,涉案资金为20余万元,何某自首前,账户已被冻结。
何某交代,他原本经营着一家饭店,与他从小玩到大的同村好友田某常来捧场。今年7月,田某找上门希望借他的银行卡转账,理由是田某自己名下贷款没有偿还,银行卡被锁。
明知借卡有风险,但禁不住好友的一再请求,碍于面子的何某新办了一张银行卡,开通网银服务,还新办了一张手机卡,把这些都借给了田某。
后来,何某外出务工,直到接到警方电话,他才得知自己被好友田某坑了。经查,犯罪嫌疑人田某利用何某的银行卡共作案19起,涉案资金有20余万元。目前,何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记者 王博东 通讯员 袁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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