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十四五”期间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建设水平。这一建议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十四五”期间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建设水平。这一建议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社会治理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首先,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指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在“十四五”期间要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其次,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突出“人人”,这既强调了每个社会成员都是主体,均有参与的责任与义务,也强调了社会治理成果将为人人共享的庄严承诺。人人有责,强调必须明确各主体的社会责任。明确党委、政府、社会、公民等主体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责任边界和角色定位,是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关键。人人尽责,强调需要加强城乡社区自治。城乡社区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人人尽责实现的基础平台。人人享有,强调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成果的享有具有全民性。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再次,发挥好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按照这一要求,“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制度安排,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民主化、协同化水平。要善于自我改革、自我超越,大力发展合作治理、共同治理机制,积极探索自主治理机制,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韩洪涛 洛阳市社科联兼职副主席、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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