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充电服务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区域消费升级,我市近日正式出台《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将分类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建成布局合理、技术领先的充电设施网络,为副中心城市建设创造竞争新优势、注入增长新动能。
22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充电服务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区域消费升级,我市近日正式出台《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将分类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建成布局合理、技术领先的充电设施网络,为副中心城市建设创造竞争新优势、注入增长新动能。
《方案》指出,我市将通过三年建设期,实现全市新增集中式动力站7座以上、新增公共充电桩9500个以上,城市区公共充电桩车桩比低于6∶1,优于国家7∶1的试点城市现行最高标准,完善提升全市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平台,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服务体系。
《方案》为我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制定了四大类十六项重点任务:
在营造开放有序的充电设施建设政策环境方面
●科学修编中心城区充电设施规划,鼓励居民小区、商场超市、物流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自建充电桩;
●建立开放有序、公平惠民的充电服务市场,支持具有资质的企业参与我市充电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强强联合集中优势资源,共同建设洛阳充电服务体系;
●简化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环境,开辟充电设施建设绿色通道,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无需办理投资备案手续。
在提速推进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
●合理利用现有加油(气)站资源,力争到2022年将中心城区内的130个加油(气)站中符合条件的改造为充电站或综合能源站,新增充电桩(含充电停车位,下同)40个以上,提高群众充电舒适度;
●优先在充电需求迫切、建设条件成熟的公共停车场中增设充电桩,到2022年年底新增充电桩2200个以上;
●建设开放型公交、出租停车场,到2022年年底,在全市12个公交停车场和20个首末站新增充电桩300个以上,在全市布局7个出租车专用充换电站新增充电桩1000个以上;
●加快集中式动力站建设,在全市各城市区规划1到2个集中式动力站,到2022年年底,在建设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增集中式动力站不低于7个,新增站内充电桩210个以上;
●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到2022年年底在城市区市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院内新增充电桩200个以上;
●支持群众在居民小区内自建充电桩,到2022年年底,力争在建设条件成熟的区域试点、引导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2000个以上;
●加快推进企业、商超、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及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到2022年年底,在以上相关区域新增充电桩3700个以上。
在形成职责明晰
协作有序的运行机制方面
●做好充电设施的运维管理工作,按照“谁建设、谁运维”原则,充电设施建设运维单位须取得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资质,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巡查维护,确保设施运行良好;
●制定完善的充电服务收费价格政策,对在个人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的,实行“一桩一表”、分表计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报装费、增容费、涉电安全费等费用,对“合表”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无实质服务内容的涉电费用,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
●将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管理纳入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体系,减少传统汽车占用新能源汽车车位情况,由价格主管部门对传统汽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位的按照停靠时长进行差别化定价;
●做好封闭区域充电设施的对外开放管理工作,鼓励公交车、出租车停车场,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不影响自身安全运转的情况下,在特定时间内预约开放内部停车场。
在持续优化充电设施使用体验方面
●建设全市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平台,提升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在综合能源站或充电桩群周边建设休闲、体验、购物等辅助设施,提高群众充电舒适度;
●建立健全自我优化长效机制,科学运用大数据技术,动态监测充电设施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对全市充电设施进行软硬件升级换代,实现充电服务体系的持续优化提升。(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刘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