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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警方公布3起网络安全典型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20.09.22 08:38

  日前,我市警方开展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主题日活动,公布了3起网络安全典型案例。

  上架含有违法信息的App应用,一企业被罚1.5万元

  今年3月底,洛阳警方接到线索:洛阳市某网络科技公司网站提供含有违法内容的App下载链接。

  经调查,该公司业务包含运营App下载平台,但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未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及网络安全审核义务,将含有违法信息的一款App应用上架,供网民下载并被广泛传播,给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根据该公司的违法事实,洛阳警方依法责令该企业将涉嫌违法的App应用下架,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审核要求,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洛阳警方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涉及网络业务的企业,一定要严格依法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络安全审核,并实时关注实际状况,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避免违法案事件发生,从而避免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未落实网络安全系统等级保护措施,一医院被罚1万元

  今年年初,洛阳市公安局民警在对洛阳市某医院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医院未做计算机网络安全系统等级保护,未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网络日志存储少于6个月,未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行政警告。

  随后,民警再次对该医院进行检查,发现该医院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未进行任何整改,相关问题依然存在。为督促其尽快完成隐患整改,警方依法以网络运营者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对该医院罚款1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罚款5000元。

  警方提醒,网络安全系统等级保护有助于强化网络安全保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而依法严格留存信息系统相关日志,确保系统操作行为有迹可循,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因此,各相关单位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强化网络安全保护,规避安全风险。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男子被追究法律责任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施某明知江西抚州某公司、浙江嵊州某公司利用其经营的多个网络贷款平台App进行虚假宣传、违法放贷,仍与其签订委托催收协议,并组织催收人员与网贷公司对接催收业务,违反国家规定收受网贷公司提供的逾期客户个人信息(含身份信息、电话号码、通讯录等)。随后,催收人员每天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滋扰、辱骂、恐吓逾期客户及亲友,迫使客户还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最终,施某及其公司员工刘某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近年,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力度,取得良好效果,但公民个人也要养成正确的上网习惯,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遇到危害网络安全行为,应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任双波 马继斌)

[ 责任编辑:赵彤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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