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侯某卫、侯某徽、蒋某刚等9名被告人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近日,新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侯某卫、侯某徽、蒋某刚等9名被告人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侯某卫在新安县北冶镇下玉村以坡改梯田和农业开发为幌子,以牛场为固定活动场所,形成以被告人侯某卫、侯某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共有9名成员,其中被告人侯某卫、侯某徽是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蒋某刚、侯某峰是骨干成员,被告人任某毅、游某飞、刘某拓、刘某鹏、赵某松为一般成员。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无采矿资质的情况下,在北冶镇下玉村开采铝矿石,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在此过程中为维护集团利益,其内部成员多次以威胁、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对下玉村干部、群众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该村进行较为稳定的控制,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侯某卫、侯某徽、蒋某刚等9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受疫情影响,新安县人民法院对部分在押被告人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对其他被告人在新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指控事实、涉案财产及违法所得、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9名被告人分别做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宋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