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契税税率提高了?优惠政策结束了? 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20.08.14 08:22

  契税税率提高为3%至5%了?契税税率优惠政策要结束了?

  这些是误读!

  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这两天,与契税新政策相关的解读可以说是刷爆了微信朋友圈。

  契税与大家的房产利益息息相关,契税法将给市民生活带来哪些影响?新政实施后,契税优惠政策还将继续执行吗?来看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的权威解读。

  契税税率提高了?

  权威解读:没有变化!

  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

  有不少市民提出疑问:为啥咱们现在执行的税率是1.5%~2%呢?契税法实施后,契税税率提高了吗?

  “根据我国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的契税税率也是3%~5%,1.5%~2%属于财税部门另行规定的个人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

  因此说,无论是暂行条例还是一年后将要实施的契税法,关于契税税率的规定并没有发生变化。

  另外,契税法和暂行条例都规定,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至5%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再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目前,我省执行的契税税率为4%,就是按照实际情况确定的。

  契税优惠政策要结束了?

  权威解读:不受影响!

  对普通百姓而言,我们常见的契税税率为什么是1.5%或者2%呢?其实,这样的执行标准源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另一份文件。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颁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规定: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税务部门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契税优惠政策变动的通知。在新通知发布前,这一政策不会改变。

  免征、退税,新政策将有新变化

  相比现行条例规定,契税法有哪些变化?将给市民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呢?

  这些情况可以免征

  契税法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此外,契税法基本延续了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同时还增加了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及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增加了退税规定

  契税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完成实际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中途撤销了,即使纳税人缴了税也可以办理退税,这将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纳税申报更简化

  关于申报缴税期限,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此前,暂行条例规定,要在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期限内缴税。契税法将契税申报和缴纳时间合二为一,将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征管效率。(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贾浏晖)

[ 责任编辑:唐好优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景区内遇外地游客受伤 洛阳医护现场紧急救治
景区内遇外地游客受伤 洛阳医护现场紧急救治
  • ·瀍河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在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举行
  • ·品茶赏花 疏肝养血
  • ·得了痛风,到底该咋吃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江凌调研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 5月1日起,洛阳市驾驶人综合考试中心...
  • 尽显国色天香!“杨贵妃”牡丹在洛阳绽放
  • 年发绿电2.2亿度!全省首个单台容量最...
  • 4月19日至21日,洛阳龙门站增开临时旅...
  • 中信重工助力“智慧矿山”装上“洛阳心”
  • 全市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
  • 《中国日报》、中国国际电视台频发报...
  • 徐衣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普惠托育...
  • 雨过天晴!未来一周洛阳最高气温升至30℃
  • 百姓呼声
    龙门石窟景区环卫工将垃圾倒入河中?
    轻微违停免罚政策为何不含本地车辆?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媲美

    白鹤镇花海

    “银丝”牡丹誉隋唐

    四月的绿色 仿佛春的裙裾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