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一系列指示,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市《2020年洛阳市城市清洁专项行动督查方案》和文明城市创建“五项治理”工作,近期,市文明办、创建办会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老干部督导团对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各单位落实“城市清洁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其宣传动员、组织实施、行动实效等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和打分排名。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一系列指示,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市《2020年洛阳市城市清洁专项行动督查方案》和文明城市创建“五项治理”工作,近期,市文明办、创建办会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老干部督导团对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各单位落实“城市清洁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其宣传动员、组织实施、行动实效等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和打分排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6月各县(市)区“城市清洁行动”排名
二、市直机关“城市清洁行动”开展情况
(一)好的单位
市政协市检察院
(二)差的单位
市金融局市侨联
三、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督导检查中,发现有以下突出问题:洛龙区在组织实施、问题整改方面存在敷衍了事、被动应付现象;吉利区主要领导6月未参加“城市清洁行动”;新安县南京路、黄河大道、军营街中段、汉关大道廉政教育基地西侧浮土积尘、积存垃圾,对通报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嵩县陆浑大道、嵩州路、手拉手幼儿园前、嵩县安居小区南侧大量垃圾堆积,对通报问题整改不彻底。为此,对洛龙区、吉利区、新安县、嵩县、市金融局、市侨联6家单位予以全市通报。对洛龙区委办公室、吉利区委办公室、新安县委办公室、嵩县县委办公室4家省级文明单位警告一次。
希望6月“城市清洁行动”排名靠前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戒骄戒躁,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攻坚定力,营造清新干净的城市环境。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切实提升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真抓实干,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将我市“城市清洁”专项行动引向深入。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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