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一男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救护车接到他后,仅用10分钟就赶到约5公里外的医院,伤者也得到及时救治。这是我市交警部门开展的“警医合作”模式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个缩影。
洛龙交巡大队民警和急救人员配合抢救交通事故伤者
6月27日下午,一男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救护车接到他后,仅用10分钟就赶到约5公里外的医院,伤者也得到及时救治。这是我市交警部门开展的“警医合作”模式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个缩影。
6月27日16时许,洛龙交巡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洛龙区滨河南路与聂泰路交叉口南100米处,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一人受伤。
洛龙交巡大队出警民警张小乐等人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张小乐发现伤者为一名中年男性,脚部受伤,血流不止,需要尽快送到医院救治。张小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急救人员告知伤者受伤状况,同时,向洛龙交巡大队指挥室汇报情况。
洛龙交巡大队指挥室迅速启动警医联动机制,为急救车辆规划了最快捷的行驶路线,并通知沿线执勤民警协调疏导,保障急救车顺利通行。急救车接到伤者后,仅用了约10分钟,就赶到了市中心医院。
洛龙交巡大队民警和急救人员配合抢救交通事故伤者
据了解,今年,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联合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援、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和勘察的能力,市公安局和市卫健委还专门制定相关救援应急预案,全面开展“警医合作”。
“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如果有伤者需要急救,我们会根据实时路况信息,为急救车规划出最顺畅的线路,同时通知线路上的执勤民警,指挥沿途的交通,对急救车的通行进行保障,共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在伤员抢救方面提速。”市交警支队洛龙交巡大队相关负责人说,此外,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72小时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交警部门可为伤者垫付抢救资金,保障抢救可以顺利进行,交警部门会在事后再向责任方追偿。
交警部门提醒,社会车辆有应当依法及时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有行车记录仪等证据证明不依法避让执行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的,将被依法处罚。(洛报融媒记者 郭秩铭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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