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洛阳市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偃师市职教中心校长晋会晓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礼品和宴请问题
2019年6月,晋会晓接受服务对象蒋某送的一盒红酒;2019年中秋节接受蒋某送的茶叶和月饼;2019年11月,在偃师市老洛阳面馆接受蒋某的宴请。2020年1月,经偃师市教体局党委会议研究,给予晋会晓党内警告处分。
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陈鹏芳、一级科员马宁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5月27日至30日,时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涧西分局财务会计的陈鹏芳、时任出纳的马宁以参加财务培训为由前往成都,期间未报到参加培训,去往成都、重庆景区游玩,并违规报销各项费用和补贴共计4412元。2020年5月,经涧西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分别给予陈鹏芳、马宁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工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吴军生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7月28日、29日,吴军生使用西工大队的公务加油卡分两次为私家车加油33.22升、28.5升,累计加油61.72升。2019年11月,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会议研究,给予吴军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洛阳市纪委强调,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特权思想作祟,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筑牢思想防线。
据介绍,洛阳纪检监察疏密度将聚焦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等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打折扣、搞变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洛报融媒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陈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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