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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费由各方协商确定 购买者签合同时要慎重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20.05.22 09:13

  市民陈女士通过房产中介买房,遇到了一件让她不解的事儿。“购买时没有贷款评估这项服务,中介却让我支付3500元。”陈女士说。近日,针对陈女士遇到的情况,记者采访主管部门及业内人士给买二手房的市民支招。

  反映:买二手房时被要求支付贷款评估费

  3月初,陈女士相中洛龙区关林路上的一套二手房,随后,她委托市区一家正规房产中介办理交易手续。在房产中介协调下,买卖双方很快商定了房价及其他事项。当天,买卖双方及房产中介在中介公司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其中约定有使用商业贷款购房等内容。

  “签委托合同那天,我给中介预付了2万元服务费,等办完所有手续后,多退少补。”陈女士说,一个月后,中介通知她和卖房者去银行办贷款手续,在此过程中,她得知自己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便提出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中介和卖房者都说可以”。

  接下来,陈女士顺利办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眼下,这套房已过户到她名下,贷款到账就算完成交易。眼看手续要办完了,房产中介突然让陈女士额外交3500元贷款评估费。“我没有使用商业贷款,就不会产生这笔费用,中介能要求收这笔钱吗?”陈女士说。

  说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不产生任何服务费

  何为贷款评估费?从事二手房中介服务工作近20年的闫先生说,购房者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商业银行要根据产权价值确定贷款发放金额,而产权价值须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贷款评估费由此产生。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这笔费用由谁支付,现实中这笔费用多数由购房者承担。

  闫先生说,商业贷款评估费是评估公司收取的,多是房价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而房产中介多采取“打包”收费方式代收这笔费用,目的是赚取差价。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要支付贷款评估费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相关负责人说,市民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须支付任何服务费。

  记者还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了解到,房产中介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产中介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产中介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根据陈女士的遭遇来看,她不用支付房产中介所谓的贷款评估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说。

  提醒:二手房中介费由各方协商确定 购买者签合同时要慎重

  闫先生说,二手房中介费定价是市场各方博弈的结果,但是要明码标价。这也意味着中介费是可以商量的,购房者可以大胆砍价,但最好别选收费过低的中介机构,避免上当受骗。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了解到,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我市二手房交易统一采用制式合同,这给二手房交易行为装上了一把“安全锁”。

  购房者首先要选择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等手续齐全的房产中介公司。同时,要查看所购房产是否证件齐全,产权人与卖房人是否一致等。

  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应要求对方采用制式合同文本,同时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一定要明确涉及权责的条款。对于买卖双方提出的要求,且双方同意的,一定要写在合同条款里。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说,房产中介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可采取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采访期间,陈女士告诉记者,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说不再收贷款评估费,并会配合她办完剩余的手续。(记者 郭学锋 通讯员 宋旻哲)

[ 责任编辑:唐好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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