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小学生陆续返校复课,有条件的学校开始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洛阳晚报》记者昨日获悉,针对部分学校出现的吃饭贵、接送难的情况,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进行规范。
随着中小学生陆续返校复课,有条件的学校开始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洛阳晚报》记者昨日获悉,针对部分学校出现的吃饭贵、接送难的情况,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进行规范。
《意见》指出,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坚持公益导向,是否参加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不得营利。学校要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提供课后服务。各地要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
在服务时间上,各中小学可在每天下午放学后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季节等弹性确定,有条件的可将服务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对于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学校要优先保证提供课后服务。在课后服务内容上,可安排以下内容:学生做作业或自主阅读,进行体育、艺术、科普活动,组织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教师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为保证服务质量,各校的课后服务主要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学校可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文体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咋收费?《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资金。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其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记者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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