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一直在身上,里面的钱却不翼而飞。近日,栾川警方侦破一起盗窃案,实施盗窃的竟然是受害人的前妻。
银行卡一直在身上,里面的钱却不翼而飞。近日,栾川警方侦破一起盗窃案,实施盗窃的竟然是受害人的前妻。
3月17日早上,栾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伊河南岸警务室接到徐某报警称,他的银行卡一直在身上,卡里的27100元却不翼而飞。
接到报警后,民警一边对徐某进行询问,一边到银行对徐某的银行卡调查取证。民警调查发现,徐某银行卡上的27100元分别于3月6日下午和3月7日凌晨,被一名男子在ATM取款机上取走。经辨认,徐某并不认识监控视频中的取款男子。
这时,徐某突然想起一条线索。徐某称:“3月6日下午,他分居多年的妻子符某,曾向他索要过钱财,可能是符某取走了卡上的钱。”
徐某称他和符某虽然分居多年,但一直没有办离婚手续,夫妻关系仍然存续。
民警决定先到民政部门调查徐某婚姻状况,同时对徐某妻子符某展开调查以求突破。
民警调查查明,徐某和其前妻符某于1999年结婚,2004年生一女儿徐某某。2007年徐某和符某分居,2013年栾川县人民法院已判决两人离婚,女儿徐某某归符某抚养。徐某平时除按照法院判决支付给符某女儿抚养费以外,符某也曾多次问徐某索要过钱财。
3月6日,符某找到徐某,以支付女儿抚养费为名向徐某索要钱财。两人在栾川县城见面后,徐某给符某9000元抚养费。随后,两人在附近找了一家宾馆休息,符某趁徐某熟睡之际,将徐某身上的银行卡盗走后,打电话通知其朋友姜某到宾馆把卡取走,并指使姜某到自动取款机上取走了卡上的27100元。姜某将钱取走后,又连夜将卡送给符某,由符某将卡放在熟睡的徐某身上。
经过连续奋战,案情终于水落石出。3月17日,符某、姜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栾川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陈喜民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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