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关于对洛龙区路西市场拆迁改造项目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有关问题和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3月19日,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关于对洛龙区路西市场拆迁改造项目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有关问题和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3月15日,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在暗访督查中发现,位于龙门大道与展览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洛龙区路西市场拆迁改造项目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严重不到位,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工地内部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场地内施工道路大面积积尘深厚,车辆经过或行人踩踏扬尘四起;大量拆迁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无覆盖,未采取任何降尘抑尘措施;大门出入口没有冲洗设施,门前道路积尘严重;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清理未进行湿法作业。
该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洛阳福路达实业有限公司麻君峰;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刘建保;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洛阳纳帆商贸有限公司元要飞;网格长:洛阳市住建局主管领导陈兴忠、洛龙区政府主管领导常广明。
《通报》对整改及处罚、问责情况进行了说明———
(一)处理意见
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责成洛龙区人民政府立即对该工地实施停工整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七个百分之百”的规定,对存在问题限期全面整改,问题整改到位前不得复工。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问责处理。
(二)整改处罚情况
3月15日,洛阳市洛龙区住建局向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下发《扬尘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对龙门大道与展览路交汇处西南角路西市场拆迁工地建筑垃圾、黄土裸露部分全面覆盖。目前,该工地已全部覆盖到位,其他工作正在持续整改;3月15日,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对拆迁工作主体责任单位二郎庙村实施扬尘管控罚款10万元;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洛龙区人民政府实施财政扣款10万元。
(三)问责情况
洛龙区人民政府已对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及办事处主任李永杰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洛龙区人民政府已对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褚松圣诫勉谈话,对二郎庙村监委主任麻小强诫勉谈话。
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在《通报》中要求洛龙区政府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解决好思想和认识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短板,层层压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各县(市)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后扬尘反弹的突出问题,不断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环保工作日常监管,不断提高污染防治攻坚水平。(洛报融媒记者 李三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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