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洛阳中院首次适用独任制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二审案件。
上诉人吴某因与被上诉人河南某大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月20日,该案由民一庭审判员刘龙杰二审独任审理,通过互联网视频庭审的形式公开开庭。
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且第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承办该案的法官决定适用独任制审判。在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答疑,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官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云间”进行线上庭审。
近一小时的在线庭审中,法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顺利进行了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等程序,庭审紧凑平稳,音视频清晰流畅。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是洛阳中院首次采用独任制审理二审案件,是洛阳中院在扩大独任制试用范围上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通过在线庭审,高效开庭审理了该起上诉案件,有效避免了审判过程中的人员聚集,充分保障了疫情防控关键期间案件各方的人身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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