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临近,不少人可能已经做好了出行准备,在这里我们要给大家提个醒,1月24日至30日春节假期属法定节假日,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在春节七天假期期间停止执行。
春节假期临近,不少人可能已经做好了出行准备,在这里我们要给大家提个醒,1月24日至30日春节假期属法定节假日,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在春节七天假期期间停止执行。
但是,货车(含危化品运输车)出行按禁行规定执行:
●禁行范围:主城区:西环路(含)以东、二广高速(不含)以西、新310国道(不含)以南、208国道(原洛栾快速路)与S238省道交叉口(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
伊滨区:伊滨路(不含)以东、掘丁路(不含)以西、洛偃快速通道(不含)以南、玄奘路(不含)以北区域。
●禁行措施:
禁行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总质量49吨(不含)以上货车驶入;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货车驶入;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不符合规定车辆驶入;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或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管控期间,禁止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禁行区内道路行驶。
车辆通行证实行通行证网上办理,车辆申请人通过网络关注“洛阳交警”微信公众号,登录服务大厅-货车通行证办理-选择通行证办理-申请办理,并按办证须知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带有二维码的纸质通行证件,放置车辆前档玻璃右下方后,方可上路行驶。
跨行政区域运输民生的煤、电、油、气以及鲜活物资等黄牌货车、工程车、专用作业车,由“市民之家”4楼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审核办理;同一个行政区内通行的由目的地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审核办理。(洛报融媒记者 郭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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