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洛阳警方在全市废旧电瓶收购企业以及电动车、电瓶销售单位、维修单位、门店开展废旧电动车、电瓶回收实名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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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洛阳警方在全市废旧电瓶收购企业以及电动车、电瓶销售单位、维修单位、门店开展废旧电动车、电瓶回收实名登记工作。
根据要求,废旧电瓶收购企业以及电动车、电瓶销售单位、维修单位、门店在接受废旧电动车及电瓶出售或以旧换新时,都要将电动车或每块废旧电瓶的物品信息、物主信息、收购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对不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的,不允许收购。如果没有落实该项制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电动车及电瓶销售单位在销售电动车和电动车电瓶时,应将电动车和电动车电瓶编号如实记录在所开具的发票或收据上,为以后被盗提供逆源信息查找和为被盗案件办理创造最关键的物证条件。
洛阳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今后对自己的电动车或电瓶在出售或以旧换新时,一定要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配合电动车及电瓶销售单位、维修单位、门店做好实名登记。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对废旧电瓶收购相关行业的查处力度,通过严打、严管强力推进此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电动车及电瓶销赃渠道,预防和打击盗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范进通 田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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