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工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晓东、郝明明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6年8月以来,被告人李晓东、郝明明先后被骗加入一个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为名的传销组织。2017年11月左右,李晓东担任该传销组织的“大主任”,指使其任命的郝明明、王建红(已判决)、崔少薄(另案处理)等“小主任”在西工区以各自临时租赁的出租屋作为传销窝点,对被骗入窝点的被害人实施殴打、恐吓、威胁、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晓东、郝明明伙同他人非法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晓东、郝明明有期徒刑15年和11年,并处罚金。(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吴可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