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将于本月24日开始开展市本级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及时办理。洛阳市各县(市)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将于随后开展。
此次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适用对象为2019年1月21日《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存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保的,其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科长汪令虎介绍,市本级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涉及人员较多,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将按照退役士兵户籍地分期分批进行录入,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前往办理。
具体时间如下:
涧西区(含高新区):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西工区:2019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老城区: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瀍河区: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
洛龙区:2019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吉利区:2019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龙门园区、伊滨经开区:2019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
办理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太原路396号住房公积金大厦2楼大厅
咨询电话:65181610 65181623(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