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工作,通过企业备案数据在商务部门和海关之间的自动推送、采信和确认,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记者从洛阳海关获悉,自本月15日起,我国将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施“两证合一”。
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工作,通过企业备案数据在商务部门和海关之间的自动推送、采信和确认,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洛阳海关工作人员介绍,实施“两证合一”是海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两证合一”,实现两个备案“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备案”,为企业免去了重复录入信息、上传资料的麻烦,简化了办事程序,节省了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两证合一”后,我市外贸企业将直接获得原产地企业备案资质,有利于增强企业主动申领原产地证书意识,帮助企业利用原产地证书在进口国家或地区享受关税减让,充分享受关税优惠红利。
截至目前,洛阳海关辖区共有2688家原产地备案企业。今年前三季度,洛阳海关共为辖区企业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7417份,货值5.1亿美元,帮助企业获得进口国关税优惠约1.81亿元人民币。
洛阳海关提醒广大外贸企业,在实施“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在“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但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凭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或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申请原产地企业备案并申领证书。(洛阳日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张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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