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19.09.16 08:36

  为减少燃煤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洛阳市实际,划定城市禁煤区并依法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煤区范围

  城市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吉利区、高新区、伊滨区行政区域。

  二、煤炭的种类

  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包括洁净型煤)、兰炭、焦炭以及其他含煤制品。

  三、禁煤区管理

  (一)2019年10月底前,禁煤区内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依照各级文件应予淘汰、停用、拆除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及其他燃煤企业应按照各级政策规定,依法逐步退出。

  (二)禁煤区内除依政策可保留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及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囤积煤炭及其制品,现存自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燃煤炉具由各城市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底前置换收回。

  (三)禁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燃煤散烧设施。

  (四)各城市区人民政府积极引导禁煤区现有的清洁型煤加工企业及其配送网点于2019年9月底前退出。

  (五)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及各城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快落实有关补贴政策,应在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禁煤区范围内居民取暖燃煤“双替代”改造任务。

  (六)在禁煤区内销售燃煤及其制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没收煤炭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七)在禁煤区内新建、扩建燃煤设施或者未按规定使用燃煤设施的,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没收燃煤设施,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新闻宣传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禁煤区”建设和管理要求、散煤污染防治的意义,引导落实禁煤措施。鼓励广大群众对禁煤区内的燃煤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79-12369),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事项核实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中关于禁煤工作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禁煤区的划定,向市政府备案后予以公开。

  2019年9月4日

[ 责任编辑:赵彤彤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孩子睡觉打呼噜,是腺样体肥大吗
    孩子睡觉打呼噜,是腺样体肥大吗
  • ·短暂血糖升高 糖友可这样应对
  • ·孩子抑郁了,家长该咋办
  • ·头痛和用滴耳药有没有关系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关于2024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 世界首创牡丹钻石在洛量产【组图】
  • 徐衣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经济运行工作
  • 洛阳5个集体和4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 未来一周阳光“在线” 洛阳气温稳中有升
  • 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好人榜”发布 洛...
  • 中西合璧广彩瓷 风靡海外数百年
  • 山西游客温琼:“二刷”洛阳 体验慢节...
  • 济南游客霍琼:三次牡丹之约 绘就人间...
  • 4月28日,洛阳大型招聘会等你来
  • 百姓呼声
    自4月16日起,洛阳市从政坊游园暂停售票
    违规办理洛阳旅游年票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月季接力盛开

    郁金香

    火红“热恋”

    牡丹生命钻石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