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豫勇,洛阳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在24年的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中,展示了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纠纷化解能力,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立案庭,作为“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每天人流量最多的地方,这里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开展诉讼活动的“第一站”,也是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
胡豫勇,洛阳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在24年的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中,展示了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纠纷化解能力,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一步一个脚印,“门外汉”变成行家
1995年,29岁的胡豫勇考入洛阳中院。因为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来到法院工作后,他一边勤勤恳恳干好本职工作,一边埋头苦学法律知识。
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岁月在法槌下流过,记忆在案卷中驻足。胡豫勇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司法系统的“初犊”逐渐成长为民商事审判的行家里手。
1997年初,洛阳人王某因在某重点工程中揭发外籍工长施工中偷工减料,成为闻名全国的“小浪底英雄”。随后,他被郑州某商贸公司聘为“终身员工”,后因性格问题突遭解聘,又与“东家”打起官司。最终,王某赢了官司。
这场官司轰动一时,成为当时劳动维权的经典案例,审判结果被诸多国内知名法律专家认可,并登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胡豫勇是当时的审判员。
“曾有一位老前辈对我说,在案件审理时,不仅要深入到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中,还要在决定判决结果时,用常人的公平正义观去衡量一下案件是否公平。”胡豫勇说,王某与郑州某商贸公司的案件能够获得广泛认可,就是源于老前辈对他说的这段话,提醒他在审判时不仅要做到公平、公正,同时也不能忘记法律的“温度”。
倾注24年光阴,与诉讼服务共进步
如今,胡豫勇在洛阳中院工作已有24个年头。法院见证了他立人、立身、立业、立家的每一个阶段,而他亦是法院诉讼服务发展的见证人、践行者……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洛阳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法官的“双服务”理念为引领,以“集约管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分调裁审”为支撑,打造了立体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尤其是“分调裁审”机制,通过“分流+调解+速裁+快审”这一模式,破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既保证了群众的司法需求,又提升了审判质效。
洛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
“如果把法院形象地比作医院,我们诉讼服务中心就是医院的门诊,针对群众个性化的司法需求将他们引导或分流到不同的‘科室’:有的需要到‘专科’进行‘诊断治疗’,出具‘诊断书’;有的在‘门诊’就可以‘药到病除’。这里,是最能够直观感受到法院‘分调裁审’机制成效的地方。”胡豫勇说,以往,人民群众与日俱增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法院工作人员忙得团团转,但案件当事人常抱怨案件处理周期长。
如今,“分调裁审”成效显著:繁简分流,使得案件从源头“减量增质”;诉调对接,让纠纷于诉前化解;轻重分离,由30%法官审结70%简单案件;快慢分道,让公正、效率相得益彰。
困难留给自己,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除了创新工作机制,诉讼服务也一直坚持与时俱进,洛阳中院先后开通诉讼服务网、‘网上微法院’等互联网平台,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诉讼事项的一站式和网上办理,为公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的智能诉讼服务。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诉讼事务办理‘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胡豫勇说。
到洛阳中院工作24年来,法院的诉讼服务不断提升,胡豫勇始终保持一颗学徒般谦逊的心,不断寻求自我突破。“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我能做的不多,只是尽心尽力而已。我需要做的、需要学的还有很多。”他表示,今后将继续在立案庭的岗位上恪尽职守,为每一位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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