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市上下尽锐出战、倾力而为,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当前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既有啃下“硬骨头”的艰巨任务,也面临脱贫后再返贫的现实压力。如期打赢这场硬仗,巩固脱贫成果与攻坚拔寨同样重要。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市上下尽锐出战、倾力而为,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当前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既有啃下“硬骨头”的艰巨任务,也面临脱贫后再返贫的现实压力。如期打赢这场硬仗,巩固脱贫成果与攻坚拔寨同样重要。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成果巩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咬定目标:稳政策建机制提质量
按照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我市将在把握目标任务上下功夫,围绕巩固提升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成果,加强分类指导。要确保实现剩余贫困县、村、户高质量脱贫。
脱贫摘帽“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落实好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工作连续稳定。贫困县摘帽后,要保持干劲不懈、工作不断、机制不乱,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退出后,脱贫攻坚主要政策在攻坚期内要继续执行,做到资金不减、项目不少、政策不变。在帮扶上,攻坚期内各类定点帮扶关系保持不变,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脱贫责任组不能撤离,帮扶责任人不得随意更换。
此外,我市将构建完善定期排查、数据比对、预警干预等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出列村“回头看”,全面开展摘帽县质量评估,综合运用国家和省、市扶贫信息系统,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符合标准的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要应进则进、应扶尽扶。
突出增收:强就业促就业扩消费
脱贫攻坚最关键的问题是增加群众收入。对此,《实施意见》围绕强产业、促就业、扩消费等推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让贫困群众的“钱袋子”真正鼓起来。
【强化产业扶贫】
开展“产业扶贫提升年”活动,在每个乡镇成立一个集体经济合作联社,在每个村组建一个村集体主导的集体经济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巩固扶贫基地发展成果,规范提升扶贫车间。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积极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壮大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对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空白村,重点在产业发展、资源盘活、股份合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确保2019年年底所有贫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所有脱贫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
【促进转移就业】
大力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贫困劳动力培训率达到100%,做好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对劳动能力偏弱的脱贫户,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带动、居家灵活就业等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引导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
【加强金融扶贫】
加快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脱贫户贷款到期后,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加大对扶贫带贫龙头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实施消费扶贫】
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参与消费扶贫,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主体“走进农村、走进产地”。今年实现所有贫困县建成县级电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全覆盖。
【搬迁后续帮扶】
深入实施后续产业扶贫“5个1”专项行动,在有条件的安置点建设1个村级光伏小电站,落实1项产业帮扶措施,建设1个扶贫车间,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贫困户有1份集中理财、定期返还的稳定收益。
聚焦问题:抓重点补短板转作风
“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经过持续攻坚,总的看,“两不愁”基本解决了,“三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实现高质量脱贫,必须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在义务教育保障方面,要加强控辍保学,实现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全覆盖,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贫困学生做到应贷尽贷。今明两年,新建、改扩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209所,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
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再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及时落实报销政策。实现慢病签约服务全覆盖,提高门诊慢病报销比例。2020年全面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在安全住房保障方面,全面排查农村危房,实现“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部清零。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回头看”,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住房及时整改,确保质量达标。
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2019年解决289个村、3.76万人口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
按照《实施意见》,我市还将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加强综合性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统筹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和非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强化脱贫光荣正向激励,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凡作事,将成功之时,其困难最甚。”脱贫攻坚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作风建设攸关成败。《实施意见》强调,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要求,持续深化“一转三推进”和“九个一”大走访,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凝聚工作合力,努力实现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 通讯员 刘慧超 段程亮)
巩固提升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成果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
●全市已实现41.8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占总数的84%
●606个贫困村出列,占总数的83.2%
●4个贫困县摘帽,占总数的66.7%
今年,4个脱贫县要基本实现剩余贫困村出列。
已脱贫户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超过3700元,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超过4000元,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