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警惕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陷阱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19.08.13 09:02

  近年,典当行业快速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融资渠道。然而,个别不法分子打着典当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隐蔽性和欺骗性较强,市处非办提醒投资者谨慎辨别。

  ●案例

  2011年,周某在贵州省赤水市成立某典当有限公司,在未经国家金融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自己和朋友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宣称该公司是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进行融资的公司,并对外宣传在该公司存款利率高、存取自由、安全可靠。

  2011年2月起,该公司以月利率2%至3%的高额利息,对外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累计2.38亿余元,这笔资金陆续进入公司账户后,被该公司放贷及周某个人使用。2015年8月,多名投资者要求偿还本金,加上还要支付巨额利息,周某的资金链出现断裂。最终,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典当企业是不具备向社会吸收存款资格的法人单位,在未经国家金融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周某非法向社会吸收存款,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典当企业是主要以财物作为质押进行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机构,与其他流通行业相比,典当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个别典当行在自有资金不足时,通过民间融资变相筹集资金,以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吸收社会资金,再以更高利率放贷给借款人,并收取高额利率,这种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2012年,商务部就公布了《典当行业监管规定》,重点遏制典当行业非法集资行为,规定典当企业的合法资金来源包括: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注册资金;典当企业经营盈余;按照《典当管理办法》从商业银行获得的一定数量的贷款。典当企业只能用上述资金开展质押、抵押典当业务及鉴定评估、咨询服务等业务,不得以任何名义吸收公众存款。

  ●提醒

  如何防范典当行业的非法集资陷阱?市处非办提醒,投资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一方面要考虑有关企业是否合法,可通过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网站查询企业资质;另一方面,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考虑其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的法律规定等,自觉增强防范意识,对高额回报的项目要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洛阳日报记者 戚帅华 实习生 刘晓丽)

[ 责任编辑:席倩倩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景区内遇外地游客受伤 洛阳医护现场紧急救治
    景区内遇外地游客受伤 洛阳医护现场紧急救治
  • ·瀍河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在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举行
  • ·品茶赏花 疏肝养血
  • ·得了痛风,到底该咋吃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薛之谦演唱会期间 洛阳地铁将延长运营...
  • 江凌调研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 4月19日至21日,洛阳龙门站增开临时旅...
  • 年发绿电2.2亿度!全省首个单台容量最...
  • 徐衣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普惠托育...
  • 中信重工助力“智慧矿山”装上“洛阳心”
  • 雨过天晴!未来一周洛阳最高气温升至30℃
  • 5月1日起,洛阳市驾驶人综合考试中心...
  • 尽显国色天香!“杨贵妃”牡丹在洛阳绽放
  • 洛阳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千余株温控牡丹...
  • 百姓呼声
    龙门石窟景区环卫工将垃圾倒入河中?
    轻微违停免罚政策为何不含本地车辆?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媲美

    白鹤镇花海

    “银丝”牡丹誉隋唐

    四月的绿色 仿佛春的裙裾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