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15日起,我市商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这是记者从2日召开的全市汽车销售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
自本月15日起,我市商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这是记者从2日召开的全市汽车销售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我市新车销售11.7万台,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28万台,汽车消费已成为我市居民消费的重要部分。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行业专项整治活动,既是相关部门回应人民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美好期待,也是贯彻落实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具体举措。
根据安排,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从本月15日持续到今年11月。届时,我市各级商务部门将以商务部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为依据,重点针对不交付合格证、强制搭售保险、加价销售、不按规定备案、不签订销售合同、中断售后服务、未建立消费者投诉制度等7项整治重点进行检查。
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将通过“三查三看”的方式,即查备案登记、查销售纪录、查制度规范,看自查台账、看价目公示、看公开承诺,组织对本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检查一家、宣传一家、备案一家、规范一家。
对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自查自纠阶段不能改正到位的汽车经销商、供应商,商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违法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将最终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商务部门将设立专门监督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届时群众可拨打相关电话或通过市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热线电话12312进行举报,我市各级商务部门承诺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洛阳日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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