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2022年,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重特大刑事案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等案(事)件明显减少。
【重大专项】法治乡村建设: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2022年,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重特大刑事案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等案(事)件明显减少。
实现乡村振兴,必须着力加强乡村治理。建设法治乡村,能够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乡村有效治理,夯实乡村基层基础。按照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我市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先导,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推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除黑恶势力,是建设法治乡村的保障之一。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指出,我市将坚持扫除农村黑恶势力与基层组织建设、反腐拍蝇相结合,滚动排查整治农村治安乱点,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前不久,我市警方打掉新安县以杨某等人为首的涉黑恶犯罪集团、伊川县以钟某卿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后,连续在新安县、伊川县召开涉黑恶犯罪团伙公开指认现场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宣传发动动员大会,深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清犯罪团伙漏案漏罪,抓获漏网之鱼,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法单位及各成员单位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受理线索9446件,去重后为4762件,办结率为94.76%;立案侦办涉黑恶案件81件,立案查处涉嫌“保护伞”问题108起,处理71人。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涉黑犯罪零发生”要求,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强化线索核查“准度”、破案攻坚“力度”、案件办理“精度”、协作配合“细度”、督导暗访“进度”,持续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把矛盾解决在苗头、解决在基层
近日,宜阳县柳泉镇龙潭村村民张某通过微信公众号“宜阳民情”,将他与邻居的矛盾发生情况上传至宜阳县社会治理一体化信息平台,很快就得到解决。该平台实现了社会治理“一网覆盖”“条块结合、一竿到底”,旨在快速高效解决群众的问题、诉求、矛盾纠纷。
社会矛盾是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事关社会稳定,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社会风险的一道坚实屏障。根据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我市将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到2020年,县、乡、村三级和行业、系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基本建成。
我市将以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做实做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更便捷的纠纷化解渠道,确保矛盾能解决在苗头、解决在基层,让“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市)区、矛盾不上交”。
“2019年年底前,全市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将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运行机制、拓展功能作用,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
实现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
近日,嵩县司法局在全县深入开展“法律顾问进村居服务群众零距离”专项活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活动期间,嵩县司法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专项小组深入乡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劳动报酬、子女赡养等内容,为当地村民开展法治讲座,深受群众欢迎。
如今,这类接地气的普法宣传在我市各个乡村已成常态,学法用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正在融入广大干部群众的日常生活中。
法治建设根在基层、难在乡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对于法治乡村建设至关重要。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到2020年,实现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到2022年,实现全市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和错案追究制度,杜绝各种不作为、乱作为和侵害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市将开展“万名乡村法律骨干”项目,以基层干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为重点,每个行政村培养5名到8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市范围内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我们将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除民调员外,吸纳村内有一定文化素养的村民作为培训对象,培养‘法律明白人’。”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还将吸纳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会员、政法干部等建立乡村法律顾问队伍,分包乡村开展服务。
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提出,今年,我市将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乡村校园及周边200米安全建设,全面推行综治保险工作,乡(镇、街道)配备政法委员,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到2020年,平安乡镇、平安村动态保持在85%以上。
市委政法委近日出台的《关于实施法治乡村建设重大专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到2022年,要实现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
根据部署,我市将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打造公共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整合各级各方面视频图像资源,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可视化视频图像资源与应用服务;建设高清监控点位1万路以上,新增高清治安卡口600路以上、人像卡口1100路以上,扩大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到2020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另外,我市还将实施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项目,按照全省“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要求,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推动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要求,2019年年底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达到“五个百分之百”,校园周边200米要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及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实习生 王婉琼 通讯员 赵昱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