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警部门接连推出的“以考代罚”“集赞代罚”等处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新举措备受关注。采访中,不少市民对于这两种交通违法处理模式予以肯定,认为这两种柔性执法举措彰显我市交警部门在交通管理中“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初衷”的理念。大家点赞的同时,也积极为柔性执法如何做得更好建言献策。
交通违法者在进行考试
核心提示
近日,市交警部门接连推出的“以考代罚”“集赞代罚”等处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新举措备受关注。采访中,不少市民对于这两种交通违法处理模式予以肯定,认为这两种柔性执法举措彰显我市交警部门在交通管理中“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初衷”的理念。大家点赞的同时,也积极为柔性执法如何做得更好建言献策。
创新:两种柔性执法新举措在我市实行
16日上午,市民冯先生骑电动车在九都路金业路路口由东向西行驶时闯了红灯,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没有立刻对他进行处罚,而是带他来到路口东北角的交通违法教育站中。此时,教育站里已有几名骑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者在伏案答卷。民警拿出一张卷子,让冯先生现场答题。
这是一张交通安全知识测试题,满分为100分。其中,有15道判断题,每题4分;5道选择题,每题4分;还有20分的交通文明承诺抄写内容。
民警告诉冯先生,只要他能考到80分及以上,就可免受处罚。几分钟后,冯先生考试得了100分,民警对他放行。
19日,在丽新路辽宁路路口,一名骑电动车走快车道的市民被路口执勤民警拦下。民警让他“三选一”:缴纳罚款;在路口执勤一小时;在微信朋友圈“曝光”自己,集够20个赞。
这名市民选择在朋友圈“曝光”自己。在民警引导下,他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发出:“本人骑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被警察蜀黍查处教育,在此发朋友圈告诫亲朋好友,希望大家不要违章,并帮我集齐20个赞即可跟警察蜀黍说再见,请朋友们动动小手为我点赞,也请大家汲取经验教训,骑电动车也要遵章守纪,按照规定行驶。”
集够20个赞后,民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对他放行。
这就是市交警部门近期推出的“以考代罚”“集赞代罚”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理新举措。
反响:获得交通违法者和其他市民肯定
“以考代罚”,偏向于帮助交通违法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增加交通安全知识;“集赞代罚”偏向于通过交通违法者现身说法,加深对他的警示教育,并通过朋友圈警示教育更多的人。两者侧重点虽有所不同,但都体现了交警部门在交通管理中“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初衷”的理念。
对于“以考代罚”和“集赞代罚”,交通违法者的接受度较高。执勤交警也表示,他们发现这两种举措明显降低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者的抵触情绪,交通违法者更愿意接受。
一名在丽新路辽宁路路口骑电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者表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罚款较低,可能不容易引起当事人重视,通过发朋友圈“曝光”自己并集赞,能让他加深认识。他也希望通过朋友圈里的自我‘曝光’,给亲友一些警示。”
不少市民在网上留言,“以考代罚”“集赞代罚”给交通违法者的教育效果远大于罚款等处罚,并且对其他人也很有警示意义,大家纷纷点赞。
声音:柔性执法有利于改变违法者观念和认知
目前,实行“以考代罚”或“集赞代罚”的九都路金业路路口和丽新路辽宁路路口都是我市的“十大交通拥堵提升路口”。“十大交通拥堵提升路口”是目前我市交警部门整治的重点,交警部门希望通过对这些路口的整治提升,带动其他路口通行能力的全面提升。所以,这两项柔性执法新举措目前也只在相应的路口实行。
不少市民在网上为“以考代罚”“集赞代罚”点赞的同时,也呼吁希望这些模式能在我市主干道的各大路口推广。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应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以考代罚’‘集赞代罚’应理解为警告的一种形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河南航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贾高峰说。
社会学博士、河科大人文学院教师赵庆伟认为,“以考代罚”“集赞代罚”在形式上是软措施,相比强制性的处罚,如罚款、执勤等,形式更加灵活多样,而且可能获得更好的效果。
“交警部门通过‘以考代罚’‘集赞代罚’这些方式是为了改变违法者的观念和认知,与简单的罚款相比,这些方式对违法者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赵庆伟说,这种执法方式是一种趋势。
建议:不断优化柔性执法模式,对屡犯者应严惩
此外,不少市民对于如何将这两种柔性执法新举措做得更好,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赵庆伟表示,“以考代罚”“集赞代罚”这两项创新举措是好事,希望交警部门能够进一步细化、优化。“例如,交通违法者确有急事,来不及现场答卷,可以采取一些更灵活的方式;这两种柔性执法所消耗的警力比直接罚款等方式多,希望交警部门在交通高峰期妥善安排警力。”赵庆伟说。
也有市民表示,“以考代罚”“集赞代罚”这两种交通管理模式适用于初犯、偶犯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者,希望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者进行备案,如果发现违法者此前已接受过“以考代罚”或“集赞代罚”,就应严厉处罚。
有市民建议,“以考代罚”试卷内容可以更精细一些,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者不同类型、不同交通违法行为,做不同的试卷,让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更有针对性。“集赞代罚”中“赞”的数量,可根据交通违法者微信好友的人数,适当增减。(洛阳日报记者 郭秩铭 实习生 罗海燕/文 记者 张怡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