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洛阳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洛环攻坚〔2019〕19号)规定,市攻坚办对各县(市)区2019年6月、1月—6月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9年6月考核结果
(一)城市区考核排名
由好到差依次为:洛龙区、瀍河区、西工区、高新区、涧西区、吉利区、伊滨区、老城区。
(二)县(市)考核排名
由好到差依次为:洛宁县、栾川县、嵩县、孟津县、偃师市、宜阳县、汝阳县、新安县、伊川县。
二、2019年1月—6月考核结果
参照《洛阳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洛环攻坚〔2019〕19号)文件,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名次×0.5与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排名名次×0.5加和计算,各县(市)区1月—6月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结果如下:
(一)城市区考核排名
由好到差依次为:洛龙区、吉利区、高新区、西工区、涧西区、瀍河区、伊滨区、老城区。
(二)县(市)考核排名
由好到差依次为:栾川县、孟津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偃师市、汝阳县、新安县、伊川县。
三、奖惩情况
(一)依据6月空气质量月度考核结果,按照《洛阳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洛环攻坚〔2019〕19号)规定,对城市区组排名首位的洛龙区通报表扬,奖励50万元;对排名末位的老城区通报批评,扣罚50万元。对县(市)组排名首位的洛宁县通报表扬,奖励50万元;对排名末位的伊川县通报批评,扣罚50万元。
(二)2019年4月—6月生态补偿情况:
城市区组:洛龙区得补756万元、瀍河区得补291万元;涧西区支偿432万元、老城区支偿343万元、高新区支偿195万元、西工区支偿96万元、伊滨区支偿50万元。
县(市)组:栾川县得补100万元、洛宁县得补50万元;伊川县支偿150万元。
希望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县(市)区戒骄戒躁,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攻坚定力,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真抓实干,标本兼治,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