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记者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杨丽霞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5日下午,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记者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杨丽霞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我国公务员奖励的最高荣誉,这次大会共表彰了19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其中,全国检察机关共有8名个人、3个集体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杨丽霞是河南省检察机关和洛阳市唯一一名被授予该荣誉的个人。作为公务员队伍中的优秀代表,杨丽霞为何能获得这项荣誉?咱们一起听一听她的故事——
今年52岁的杨丽霞已在检察战线上默默奉献了30多个春秋,从青丝到华发,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孜孜以求、兢兢业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她主办和参与侦办案件4700余起,涉案人员近万人,无一差错。她延伸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成立“牡丹心语”工作室,积极探索“五位一体”帮教机制,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700余人,被很多迷途青少年亲切地称为“杨妈妈”。杨丽霞带领的未检团队先后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检30年优秀团队;被河南省委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以她为原型改编拍摄的微电影《坏孩子的天空》,在“全国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视频比赛”中,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优秀微电影”;以她为原型本色出演的微电影《遇见》,在全国“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被评为二等奖。
她个人也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评为“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一次,还获得“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十佳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并被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组织,旨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展示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风采和公仆本色,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洛报融媒记者 智慧 通讯员 储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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