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毒品超1吨,5名主犯被判死刑……18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某苑等20人运输、制造毒品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黄某苑与彭某系小学同学,彭某因赌博向黄某苑借高利贷未还,黄某苑便与彭某商量制毒“搞钱”。在彭某的安排下,刘某联系了陈某薄物色制毒 场所,并选中了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金水村梨子冲的金石铜矿工棚作为制毒场地,用于制造氯胺酮。随后,卢某平等人相继加入运输、制造毒品活动中。自 2016年7月至案发,黄某苑等20人运输、制造氯胺酮粉末及固液混合物共计1200余千克。
法院审理认为,在共同运输、制造毒品犯罪中,黄某苑、彭某、刘某、陈某薄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且运输、制造毒品数量巨大;在共同制造毒品犯罪中,卢某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制造毒品数量巨大。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黄某苑、彭某、刘某、陈某薄、卢某平等5人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15人中,有5人被判处死缓,3人被处无期徒刑,7人被判处3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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