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以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5月20日以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成立六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等。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实地检查,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召开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座谈会,掌握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总体情况,通报检查情况,反馈存在问题,突出问题导向,督促政府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在河道整治,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运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针对存在的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不到位、部分地区水环境治理任务较重等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抓好“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全面监管,有效解决好水生态领域的各种问题,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洛阳日报记者 智慧 通讯员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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