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咨询:“我打算近期买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到了去年6月,其间因一些原因断缴了,最近单位补缴到了今年3月。在这种情况下,我计划7月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知是否受影响?”
-本期关注
近日,市民李先生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咨询:“我打算近期买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到了去年6月,其间因一些原因断缴了,最近单位补缴到了今年3月。在这种情况下,我计划7月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知是否受影响?”
-听您倾诉
李先生说,他所在单位的情况有些特殊,住房公积金去年6月断缴了,最近单位给补缴到了今年3月。“目前,4月、5月、6月的公积金,单位还没有缴存”。
-所跑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跑腿经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科长韩立军介绍,通常近6个月以上连续、足额、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营业部主任高峰说,这里的近6个月通常是从贷款当月往前推算的。如果李先生打算在7月申请贷款,那么就应该是7月(含)之前的6个月内连续、足额、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在7月缴存日前申请,则应该是6月(含)之前的6个月内连续、足额、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李先生4月、5月、6月的住房公积金都未缴存,所以他在7月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关于断缴后补缴是否影响贷款,高峰说,按照相关规定,单位因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改制的,应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如经营困难可申请缓缴,待经营正常后应进行补缴。无论是哪种情况,补缴时说明原因,都等同于正常缴存。以李先生为例,如果其单位在7月补缴了4月、5月、6月的住房公积金,李先生在7月申请贷款买房就不受影响。
如果是没有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因为个人原因断缴,是不接受补缴的。
-跑腿结果
李先生已经了解相关政策,他表示会与单位再进行沟通。(洛阳晚报记者 郭飞飞 通讯员 宋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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