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市处非办:警惕打着合作社旗号的非法集资陷阱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19.05.20 09:23

  近年,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下乡进村”的趋势,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农民合作社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市处非办提醒广大群众,对此类非法集资陷阱应谨慎辨别。

  ●案例

  2008年10月,李某在担任山东省临沭县郑山街道北沟头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经临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了临沭县北沟头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李某,发起人为13个自然人及临沭县郑山供销社,出资总额为12.6万元,业务范围为草莓种植,组织采购、供应本社成员草莓种植所需化肥、地膜,组织收购、销售本社成员所种植的草莓及相关产品。

  自2010年12月开始,该合作社在未取得资金互助许可证的情况下,超出业务范围,通过开会、喇叭宣传、口头宣传等形式,利用该合作社的名义,公开向社会承诺存款利息高、无风险,截至案发,共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47万元,对外累计借贷1339万元。

  2014年,临沭县人民法院以该合作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法人代表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表示,成立农民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让农民组织起来,在生产、销售和农资购买中,实现规模基础上的互帮互助、互利共赢。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农民合作社的旗号,行非法敛财之实。

  谢亮表示,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涉农合作组织有4个特点:一是没有产业支撑,假借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但基本不涉及农业生产活动;二是没有产品交易和盈余分配,不对农民成员提供任何生产经营服务;三是广为宣传,通过发放高额介绍费等方式招聘代办员,发动亲友和农民群众存款;四是虚构高额回报,向农户作出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理财收益的承诺,施以小额或短期回报,引诱农户继续投入。

  ●提醒

  “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少、对金融的了解程度较低,信息不对称现象较凸显。”谢亮提醒农村投资者,在将自己的积蓄进行投资前,更应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资金去向是否安全。(洛阳日报记者 戚帅华)

[ 责任编辑:张惟一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果蔬净化器真的有用吗
    果蔬净化器真的有用吗
  • ·孩子居家雾化 家长需了解这些细节
  • ·减肥可以参考糖尿病食谱吃吗?
  • ·蛋白粉并非人人皆宜 是否补充因人而异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全市中小学校长座谈会召开
  • 隋唐洛阳城景区牡丹文化节系列活动即...
  • 第41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线上推介特...
  • 沁伊高速:穿山越岭筑通途
  • 同比增长28.9%!洛阳新能源汽车消费驶...
  • 注意!洛阳天气短期晴好 4月2日前后有...
  • 定制化招聘、“保姆级”服务…… 洛阳...
  • 后续报道: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维修工退...
  • 今年洛阳65岁以上老年人及重点人群免...
  • 中国钛锆材料及高端装备发展高峰论坛...
  • 百姓呼声
    河科大为何将校地共建的图书馆占为己有?
    缴纳契税后需缴纳维修基金才能享受补贴?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樱花朵朵开

    云雀

    王城公园赏牡丹

    海棠花开 春意盎然
    /马寺拾片
    /七律 倒春寒
    /初春乐吟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