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公布了2018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我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榜上有名,获先进集体殊荣。
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公布了2018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我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榜上有名,获先进集体殊荣。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2018年,我市坚持打管结合,统筹协作,“扫黄打非”工作持续深化,成效显著。
在日常监管中,我市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提升“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抓手,2018年全市核查上级交办线索10起,立案查处“扫黄打非”案件27起,收缴违法出版物52000余件(册)。在查处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某网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过程中,市“扫黄打非”办组织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成立专案组,远赴江苏、深圳、山西等地深入调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起诉阶段。2018年8月,我市对某网站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了查办,经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鉴定,该网站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电影作品652部,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2018年12月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侦办。
此外,在龙门园区成功创建国家第一批“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的基础上,我市持续推动“扫黄打非”进基层,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2018年,我市印发了《洛阳市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市“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提升,推荐汝阳县刘店镇和新安县石寺镇参评第二批全省“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制定出台了《洛阳市“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举报途径和奖励标准进行明确,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张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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