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电商法》实施 洛阳消费者网购有啥影响?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19.01.17 08:40

  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称《电商法》)正式实施,对微商、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网络金融交易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让电子商务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电商法》实施后,电商行业面临怎样的变化,又将给消费者带来怎样的影响?日前,记者进行了采访。

  网络经营活动纳入监管

  近年,电子商务新形态不断产生,通过电商平台、微信等形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现象日益增多,也带来了一些消费维权新问题。

  “《电商法》的一大亮点是,将这些新形态和涉及主体纳入了监管。”洛阳师范学院商学院院长刘玉来表示,《电商法》明确规定,除了一些小额度交易和方便民众的劳务活动,比如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业,其余的电商经营者都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且要依法取得相关许可。

  根据《电商法》,电子商务经营者不仅包括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网店店主,也包括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代购等。同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以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为原则,而且要履行依法纳税义务。

  “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如果一直游离于市场主体登记规范之外,既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难以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刘玉来表示,《电商法》的实施,让网络经营活动也能得到可辨识、可追溯的监管,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只有合法合规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才能在大浪淘沙中站稳脚跟并脱颖而出。

  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采访中我市一些电商企业的负责人表示,《电商法》的实施,对于不少正在抢抓“互联网+”机遇的电商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

  36岁的王鹏飞在我市经营一家眼镜销售企业,2006年,他的公司开始涉足电商领域,如今,已在天猫、京东、亚马逊等多个电商平台开设网店。

  “《电商法》的实施,目的是更好地规范整个行业,对电商行业来说是利好,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机遇。”王鹏飞表示,《电商法》实施后,增加的税收会让私人代购商品价格上涨,导致其失去价格优势。目前,《电商法》刚刚实施,行业仍在缓冲期,相信未来在商品信誉方面更有优势的电商企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宗红红是我市某珠宝销售企业的负责人,该企业的商品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有较高人气。她说,对于以往一些网上商家雇水军、刷好评的行为,《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平台也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这将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信用评价的严格把控。想获得顾客的满意,电商企业今后需要在服务上多下功夫,这将进一步推动电商行业有序发展。”宗红红说。

  消费者权益保护升级

  在购买机票时,除了正常的票价、税费,一些电商平台还会将航空意外险、专车接送等产品一并放入其中,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中招。

  此前,一些电商平台对默认捆绑销售一直抱有“打擦边球”心理,采用默认勾选、搭售保险等产品,使得消费者购买本不需要的产品或服务,花冤枉钱。《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反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电商法》实施半个多月来,这种现象已经有所改变。记者体验发现,不少电商平台已经取消了搭售商品和服务行为。刘玉来表示,《电商法》条文并不反对套餐式销售,关键是要明确不能让消费者默认勾选,实际上是要求商家把选择权和知情权还给消费者。

  业内人士表示,电商法对电商行业和消费者而言都是好事,将倒逼电商企业转型,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而言,更应该专注于产品与用户服务质量的提升,从产品经营、服务保障、防范风险等方面提升综合实力,这将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洛阳日报记者 戚帅华 李雨璐)

[ 责任编辑:席倩倩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新突破!市妇幼保健院成功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矫正手术
    新突破!市妇幼保健院成功开展早产儿视网...
  • ·暮春鼻炎闹,鼻喷剂能长期用吗
  • ·一胎“剖”,二胎能“顺”吗
  • ·“发物”到底是啥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抖音10大热门赏花城市”榜单出炉 洛...
  • 官方接驳车、停车指南……薛之谦演唱...
  • 阵雨、雷阵雨、暴雨……今明两天洛阳...
  • 提醒!洛阳旅游年票线上办理服务暂停
  • 洛阳高层次人才公积金最高可贷100万元...
  • 400余亩油菜花“点亮”二里头遗址
  • 江凌与广州金控集团董事长聂林坤举行...
  • 4月20日起,洛阳37路公交线路优化调整
  • 五一假期火车票抢到了吗?来看看抢票技巧
  • 徐衣显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
  • 百姓呼声
    龙门石窟景区环卫工将垃圾倒入河中?
    轻微违停免罚政策为何不含本地车辆?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媲美

    白鹤镇花海

    “银丝”牡丹誉隋唐

    四月的绿色 仿佛春的裙裾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