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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检察机关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 洛阳检察  来源: 洛阳网 2019.01.07 17:55

  为切实做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好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的常态化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双方的沟通协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1月4日下午,洛阳检察机关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副检察长赵晋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新,副调研员刘志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慧,以及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九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律师代表们畅所欲言,广开言路,对2018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落实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的常态化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双方的沟通协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党慧副局长介绍了全市律师队伍的情况,对市检察院组织召开这次座谈会,虚心听取律师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对律师执法权利和律协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律师执业指导,搞好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党建促队建,提升律师执业水平。

  吴志军检察长就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一要正确认识检察机关与律师的关系。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支持律师依法开展工作,推动形成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同维护法治权威的目标。二要充分认识律师在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市律协的行业管理下,全市律师队伍积极主动、不同程度参与到全市检察机关工作和发展中来,为洛阳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帮助化解诉讼纠纷、宣传互动传播检察好声音、专项研讨促进共同提升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较好地推动和促进了洛阳检察工作的深入规范开展。三要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一是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二是依法做好保障律师会见权有关工作。三是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四是依法保障律师申请收集和调取证据权。五是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六是更加注重发挥律师在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七是切实建立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受侵犯的救济机制。四要共同构建清爽良好的检律关系。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律师协良性互动机制,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要严格规范检律交往行为,要以检察纪律、律师行业规定等作为交往前提,建立一种既“亲”又“清”的关系。

[ 责任编辑:刘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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