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纪委印发2019年首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涉及三地4人。
昨日,市纪委印发2019年首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涉及三地4人。
●偃师市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齐宏昌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
2017年6月、2018年1月,齐宏昌先后违规收受两个管理服务企业赠送的1000元现金和1000元购物卡。2018年4月,偃师市纪委给予齐宏昌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和购物卡予以收缴。
●涧西区英语学校工作人员贵大鹏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2月至9月,贵大鹏利用日常保管学校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便利,使用学校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累计加油198.42升,共计1537.01元。2018年11月,涧西区纪委给予贵大鹏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资金。
●汝阳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张桃会、吕小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企业安排的旅游问题
2016年12月,张桃会、吕小平在赴广东珠海出差期间,接受管理服务企业的旅游安排,先后到珠海环岛、长隆景区游玩,两人共计花费旅游费用2910元。2018年11月,汝阳县纪委分别给予张桃会、吕小平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市纪委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持之以恒抓好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对党员干部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等“四风”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问责。(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薛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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