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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发可得瑜伽馆年卡”后续:商家承诺退还“月挑战金”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9.01.01 09:37

参与者质疑微信营销活动后,涉事商家店内十分冷清

  近日,洛阳晚报以《商家“游戏规则”不断加码 消费者感觉不停在闯关》为题,报道了一些市民参与“微信转发商家信息,可得瑜伽馆年卡”活动后感觉被骗一事。该报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后,这场微信营销活动的猫儿腻被揭开。

  专业营销公司策划该活动,商家收“月挑战金”近16万元

  本报相关报道刊发后,近日,记者再次到位于西工区的斐霖瑜伽馆走访发现,此前店内摆放的包含“价值3880元年卡,只送不卖”等内容的宣传展示牌已被撤掉,店内只有一名女教练带着六七名学员在活动室练瑜伽。

  记者多方联系西工区斐霖瑜伽馆负责人胡女士,她告诉了记者这场微信营销活动的运作过程。胡女士说,2018年10月,她得知石家庄市一家营销策划公司能“低成本”为商家增加大量会员,便邀请对方在一个月后来洛为瑜伽馆组织一场营销策划活动。

  胡女士提供的两家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甲方西工区斐霖瑜伽馆向作为乙方的该营销策划公司提供数名临时员工协助开展该活动,并全力配合参与乙方的相关工作”;“乙方收取活动参与者到店缴纳定金总额的50%作为提成”。

  “参与者转发给微信好友的活动信息系这家营销策划公司制作的,里面的微信号也是该公司业务员的。”胡女士说,营销活动吸引了近800人到店接受“月挑战”,他们每人交了199元“月挑战金”。按照合同约定,西工区斐霖瑜伽馆向乙方支付了79003元报酬。也就是说,两家公司平分了总额近16万元的“月挑战金”。

  工商部门组织调解,商家承诺退还“月挑战金”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这家营销策划公司在“月挑战”临近结束时,即2018年12月23日前后,须再次到店组织二期的营销策划活动,目的是把一些参与者转化为瑜伽馆的会员,不少参与者也是在此期间感觉到活动有问题。

  “我们承认在这场营销活动中使用了一些套路,制定了一些免费领取、使用年卡的限制条件,这一切是为了抓住参与者,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会员。”胡女士说。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参与者认为,商家最初让大家转发的那条微信意思很明白,“只要添加微信号,把商家的信息转发给200名微信好友,即可免费领年卡”,参与后却发现商家“游戏规则”不断加码,他们越陷越深,像在不断被动“闯关”,也造成个人在时间、钱财等方面的损失。

  市工商局西工分局小街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说,近期,他们接到多起与西工区斐霖瑜伽馆开展的微信营销活动有关的投诉,当即对此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西工区斐霖瑜伽馆委托外地一家营销策划公司开展的营销活动的确存在不规范之处,“涉事商家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但活动是营销策划公司组织开展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商家也是受害者”。

  此后,工商部门组织消费者和被投诉商家进行行政调解。“双方最终和解,被投诉商家承诺退还收取的‘月挑战金’。”市工商局西工分局小街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说,鉴于双方达成和解,工商部门未再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

  提醒:商家微信营销“套路”多,别参加“天上掉馅饼”的活动

  河南思宏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欢说,无论参与者能否领到免费年卡,对于商家来说,只要有人参与,他们就有利可图,比如无须资金投入就能实现精准推广、获取参与者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等。在这场营销活动中,商家的确有了真金白银的收入。

  杨欢说,根据这场微信营销活动参与者、商家提供的相关资料,可以推断涉事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之嫌,消费者有权要求其赔偿,还可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同时,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很显然,涉事商家在涉嫌欺诈消费者的同时,提供的服务也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情形。

  市消协负责人说,微信朋友圈里有很多转发、集赞等营销行为,这些营销活动的真实性难以确定,有些还隐藏着不少陷阱,比如附加消费、非法套取用户个人信息、虚假宣传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信息不对等,消费者在此类网络营销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即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也存在取证难、维权难等问题。

  市消协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切记别参加“天上掉馅饼”的各类营销活动。如果遇到相关网络、电话、实体店面等形式的营销活动,要注意核实商家的证照,仔细阅读活动规则,查看商家是否留有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兑奖方式等。同时,消费者在参与此类活动时,还要注意通过拍照、保存活动相关页面及聊天记录、留存交费支付凭据等形式保留证据,以便维权。(洛阳晚报记者 郭学锋 文/图)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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