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委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12件、问责726人。
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委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12件、问责726人。
前不久,市纪委监察委通报了新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工作人员贾建修、新安县正村镇后地村党支部书记吕小钦等人套取产业化项目补贴资金问题,这是市纪委监察委同时通报的四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之一。
市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巡察机构以专项巡察、专项行动、专项督查为抓手,发现并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针对党委关注、社会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市委巡察机构先后开展了脱贫攻坚领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三轮专项巡察,并配合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新安、嵩县、汝阳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同步开展专项巡察。巡察中,发现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280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在全市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要求财政、人社、教育、农业等与惠农资金、社会服务、执法监督有关的14个行业部门重点参与,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全面排查整治基层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全市共查纠问题3768个,党纪政务处分138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9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据介绍,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55人,占总处理人数的62.7%;在“四查四促”专项行动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74人,占总处理人数的60.6%,教育提醒、谈话函询成为问责常态。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与案发单位协同工作的防控机制,在贫困户建档立卡、贯彻落实上级扶贫决策部署和扶贫强农惠农政策等关键环节查找廉洁风险点和薄弱点248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65项,废止、修订、新建制度33个,使得执纪审查的后续效应不断扩大。
市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打赢脱贫攻坚战,干部作风至关重要,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分类施治的要求,突出专项监督、专项巡察,强化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问责追究,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陈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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