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路派出所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名。目前,已有两人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天津路派出所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名。目前,已有两人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情: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7年8月初,天津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发现一起民事案件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初步调查后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
经调查,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我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王某,与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帮助该公司在我市推广网络平台业务,每合法注册一人可收取20元。随后,王某组织人员与我市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开展网络平台业务。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王某通过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各个物业公司在平时物业管理中收集掌握的业主信息,收集上传至网络平台。
案情明晰后,天津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崔志伟带领民警两次前往广东深圳调查,调取了涉案电子数据和会计资料等证据。
经初步统计,经王某等人上传至网络平台的业主信息有6.4万余条,非法获利53万余元,涉案物业公司达28家。
随后,天津路派出所对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现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提醒:保护个人信息从日常小事做起
崔志伟表示,经济社会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公民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也愈加重要,因此市民要提升安全意识,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从日常小事做起。
崔志伟分析了几类常见的个人信息泄露途径,并讲解了防范措施。
办理银行、电信、购房购车等业务及考试报名时,需要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市民在办理时,需保存好身份证复印件,不用或作废的不要随意丢弃。对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最好能在上面标注用途。
对于常见的快递单、火车票等含有个人信息的票据,不要随意丢弃,可将其撕碎,或者涂抹掉个人信息。
另外,市民在公共场合,要慎用公共Wi-Fi,最好不要在微博、微信、QQ等社交软件中晒自己的或家人的姓名、工作等个人信息。另外,切忌点击短信中的不明链接,手机不使用或转卖时,一定要清除存储的信息。
崔志伟提醒,生活中存在许多个人信息泄露的隐患,一旦遭遇个人信息被侵犯,可到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部门等单位投诉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将介入调查。
建议:打防并举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让人防不胜防,也令人深恶痛绝。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表示,司法机关既要对涉案数量大、危害后果严重的案件从严打击,高压威慑,又要注重从源头进行防范。
谢亮表示,扎好个人信息安全的“篱笆”,需要全民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我防范措施,积极引导公民增强保护个人信息意识及尊重他人个人信息的法律意识,避免部分群众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触碰法律红线。
信息收集和储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相应的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堵塞群众信息泄露漏洞。
谢亮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可制定措施,鼓励、引导群众监督企业的信息安全工作,多策并举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网。(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汪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