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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商局:企业开办时间将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8.11.16 09:05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企业开办时间将进一步压缩,4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登记办理、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等环节。

  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方便办事群众,今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将设置企业开办专区,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申请人将材料一次提交后,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业务同步办理,申请人不用再挨个窗口交材料。

  在全市实现企业开办时间4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申领发票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同时,推进企业开办服务标准化,要用形式直观、一看就懂的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指引。

  明确企业核名时间和企业设立登记时间

  在核名方面,在窗口办理的如果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部门应当场办结。

  通过全程电子化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人下班前提交的,工商部门应当日办结;申请人下班后提交的,次日办结。目前,我市已经开始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通过系统平台对拟申请试用的企业名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

  同时,对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也进行明确。对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工商部门应通过业务系统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于受理通知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具备营业执照发放条件(当日不计入)。通过全程电子化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的,工商部门应于申请人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当日不计入)具备营业执照发放条件。

  强化一次性告知制度

  由于不清楚办事流程,很多人因为材料缺失等问题跑了一次又一次。对此,我市工商部门将推出一次性告知制度。

  需要申请人修改或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工商部门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逐条、详细、清晰列明修改或补充材料要求。如果企业已按照一次性告知书完成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工商部门不得再次要求企业修改或补充上次未列明的材料。

  申请人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提交申请的,工商部门应通过全程电子化平台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公章刻制单位

  今后,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登记业务时将一并采集相关信息并推送至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向公章刻制单位推送。同时,允许申请人在公章刻制单位目录中自主选择公章刻制单位,实现即来即刻、1个工作日内领取。同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公章刻制受理和发放窗口,方便企业一次办、马上办。(洛阳晚报记者 郭飞飞 通讯员 贾敬献)

[ 责任编辑:崔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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