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通报了两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
日前,市纪委通报了两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
●嵩县工商局原职工方万红诬告陷害多名党员干部案
方万红系嵩县工商局原职工,曾因非访被劳教。在1999年全省工商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改革中,方万红因对分流安置不满,从此开始上访。2000年9月,方万红因参与和组织集体越级非访被市工商局给予行政处分,为发泄不满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原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等问题。经市纪委调查,方万红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但其仍对已有明确结论的问题继续重复举报,仅市纪委机关就收到其重复举报达415件。2009年9月,市工商局某领导干部代表组织对方万红进行说服教育,方万红随后捏造事实举报称该领导干部对其实施殴打,意欲使对方受到追究。2017年11月,方万红与汝阳县某领导干部亲属因宅基地纠纷产生矛盾并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事发当日,这名领导干部不在现场,也不知晓情况,公安机关依据事实进行处理后,方万红及其弟仍对该领导干部和公安机关进行恶意举报。同时,方万红因信访问题经常冲击机关会场,扰乱办公秩序,以此要挟单位给予其财物,已涉嫌犯罪。2018年9月21日,方万红被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29日,方万红被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
●涧西区中泰世纪花城小区居民张小平诬告各级政府、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案
2013年1月,我市修建西环路,在征迁过程中,涧西区居民张小平拒绝签订征迁协议,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后,张小平开始上访、闹访、诉讼。2015年至2018年,张小平先后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拆其房屋违法并恢复原状。2018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据事实驳回张小平再审申请,张小平仍百般狡辩,继续非访、缠访、组织人员闹访,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诬告抹黑政府部门、各级法院及工作人员的言论2786条,用网络炒作方式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诬告陷害和人身攻击。张小平缠访、闹访,非法聚集,严重干扰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并恶意诬告、诽谤机关工作人员等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2018年4月,张小平被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刑事拘留;5月18日,张小平被涧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
通报指出,以上两起典型案例中被查处的人员,借信访举报之名,为泄私愤或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捏造事实恶意诬告,寻衅滋事,侵犯他人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诬告陷害行为触碰道德底线,违反党纪国法,背离信访举报本质,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重损害了洛阳形象,必须予以打击和惩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办法(试行)》,同时更加重视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一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支持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实名、逐级、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二要依纪依法办理信访举报,既查清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又坚持实事求是保护被诬告错告对象,为受到诬告蒙冤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为敢负责、勇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三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发现的性质恶劣的诬告陷害者,坚决运用党纪国法进行惩戒,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赵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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