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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电动车与轿车相撞受伤 被交警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8.10.24 09:02

  近日,一市民在网上投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有失公允的消息,引发大量网友转发、讨论。该市民质疑,她骑电动自行车与轿车在非机动车道内发生交通事故,不应被认定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连日来,记者采访事故双方当事人和相关民警,尝试还原这起交通事故的相关情况,并请专业人士梳理出一些大家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认识误区。

  1 事件:一市民网上投诉“交警定责不公”引热议

  日前,在微博、洛阳本地网络论坛上,一则投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正的消息持续发酵。发布该消息的当事人称,2018年9月3日,她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慢车道(记者注:非机动车道)被撞,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阻拦她拨打120。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她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记者注意到,10月19日16时许,该市民通过微博发布的维权消息引发众多网友关注。这条微博中的多张图片显示,伤者是名年轻女子,面部有大面积擦伤。同时,她的一只手臂上有一条近20厘米长的缝合伤口。截至22日21时,上述微博被网友转发2130次、评论400多条。

  2 求证:交警部门复核后维持原事故认定

  22日,在征得对方同意后,记者见到了发帖者刘女士。刘女士左臂上绑着厚厚的绷带,这起交通事故导致她左肱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并桡神经损伤,事发后,她一直在接受治疗。

  刘女士出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描述的事故发生过程显示,2018年9月3日15时40分,刘女士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沿九都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遇韩某驾驶豫CMC8××轿车由北向西右转弯行至该处(非机动车道),两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

  “我承认自己逆行应负一定的事故责任,但不能接受被认定负主要责任。”刘女士说,当时,她的车速不快,由于韩某驾驶轿车突然拐进非机动车道,她躲避不及才发生了意外,“我认为,韩某占用非机动车道,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另一方当事人韩某说,她所在小区的进出口与九都路未打通,只能借道非机动车道出入小区。她还说,事发后,她拨打122报警,接线员提出事故双方当事人需在现场等待交警,她才告知刘某暂时不要拨打120,并不是刻意阻拦她就医。

  22日下午,记者来到处理该事故的高新交巡大队事故中队采访。该队一名知情民警说,刘某违反“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韩某违反“机动车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因此,刘某负该事故主要责任,韩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该民警还说,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张姓警官不在,他会转告张警官尽快联系记者介绍相关调查、处理该事故的过程。截至昨日记者交稿时,张警官未与记者联系对此事予以回应。

  因对高新交巡大队事故中队给出的事故认定责任有异议,9月15日,刘女士向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提出事故认定复核申请。10月17日,刘女士得到的复核结论为“该事故认定正确,维持原事故认定”。

  “截至目前,我仅治疗费一项就花了4万多元,对方却至今未提出任何赔偿意愿,也未垫付一分钱医药费。”刘女士说。

  对此,韩某说,9月5日,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抢救支付(垫付)通知书”后,她当即联系车辆所投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员处理此事,但不知为何保险公司至今未处置。

  目前,刘女士已委托律师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3 误区一:非机动车一方属“弱势群体”,出事故应被“照顾”

  “不少人认为非机动车一方属于‘弱势群体’,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理应被‘照顾’。”我市一名长期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说,这种错误认识导致一些非机动车驾驶员认为交通违法代价低,进而做出一些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和民警梳理相关案例发现,在一些涉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方的交通事故中,因非机动车闯红灯、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驾驶非机动车超速等情形引发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一方均会被判定负一定的事故责任,甚至是负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是违法行为和事故之间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每起交通事故都有其特性,交警部门须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做出客观公正的事故责任认定。”上述民警说。

  4 误区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同民事赔偿责任

  “在涉及侵权的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中,有不少当事人错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同民事赔偿责任。”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欢说,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证据,其依据的法律规定及原则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不同,不能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

  杨欢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及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原因力的大小所做的认定。它不同于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是根据法定或约定及行为人侵权行为的过错,所应当承担的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不赔偿(如机动车与行人事故),负事故全责也不一定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行为故意)。”杨欢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重要依据,若交通事故当事人无法就民事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建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主张。(洛阳晚报记者 郭学锋)

[ 责任编辑:张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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