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将获得9亿元中央财政奖励补助,用于推进城乡电代煤、气代煤及清洁取暖设备改造等工作,力争3年试点期内在全市范围内消除散烧煤。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将获得9亿元中央财政奖励补助,用于推进城乡电代煤、气代煤及清洁取暖设备改造等工作,力争3年试点期内在全市范围内消除散烧煤。
我市入选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全省仅四市入选
为有效降低供热季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我国开始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加快散煤替代。去年,我国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继第一批12个试点城市后,今年7月,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
按照统一部署,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联合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扩围竞争性评审工作,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天然气和电力等能源保障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的城市。
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河北、山西、河南、山东、陕西等省的23个城市入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其中我省有包括我市在内的四个省辖市入围,其余三市分别为安阳市、焦作市、濮阳市。
三年试点期,每年将获3亿元专项资金
“十三五”以来,我市积极探索开展清洁取暖工作,通过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天然气分布式供热等形式实施清洁取暖。目前,我市冬季取暖采用燃气锅炉、电厂余热蒸汽供热和空气源热泵供热、电供热、分户式燃气壁挂炉等多种热源形式,推进并建成多种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清洁取暖模式。
尤其是去年,我市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和使用炊事散煤领域的现状下,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全面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取得了良好成效。
被纳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后,在2018年至2020年三年试点期内,我市每年将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我市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三年内,我市力争消除散烧煤
按照我市的发展计划,试点期内,我市将致力于推动清洁取暖比例显著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工作,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力争三年试点期内全市散烧煤全部“销号”。
城市区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将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城乡接合部及各县城要完成80%以上,农村地区结合热源清洁化改造,开展2万户用户侧能效提升示范。
今后三年,全市将完成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10万平方米,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水平较现行国家标准水平再提高30%;我市中心城区、所辖县(市)供热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至2017年水平的80%;农村供热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至2017年水平的50%。
同时,全市除山区农村外,清洁取暖普及率达100%,城市区、临近城区所辖县(市)集中供热比例达80%,边远地区和山区所辖县集中供热比例达60%。(洛阳晚报记者 连漪 通讯员 刘啸林 孟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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