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2018年空气质量考核暨生态补偿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决定给予西工区和涧西区通报批评。希望两区采取有效措施,奋起直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市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和管控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环境攻坚战各成员单位:
在全市7月份考核中,西工区、涧西区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位于全市城区组倒数第一、二位。截至9月16日,西工区凯旋路小学站点PM10浓度达120μg/m3,高于市均值9μg/m3,拉高市均值近2μg/m3;NO2浓度为41μg/m3,高于市均值4μg/m3,拉高市均值近1μg/m3。涧西区中信二小站点,PM10浓度为123μg/m3,高于市均值12μg/m3,拉高市均值2μg/m3;PM2.5浓度为61μg/m3,SO2浓度为21μg/m3,均拉高市均值0.4μg/m3;NO2浓度为43μg/m3,拉高市均值1μg/m3。其中西工区凯旋路小学站点PM10、PM2.5浓度7月份在全省国省控站点中排名均在倒10以内,被省环境攻坚办通报。
西工区和涧西区空气质量排名落后,站点周边环境问题多发,暴露了两个区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落实不力,重点区域管控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的排名。
根据《洛阳市2018年空气质量考核暨生态补偿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决定给予西工区和涧西区通报批评。希望两区采取有效措施,奋起直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市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和管控要求。
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环境攻坚战各成员单位也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落实环保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紧盯环保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组织不严密、措施不落实、作风不扎实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的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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