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有力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有力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跃运介绍,该院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等制度措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理了一批涉黑恶犯罪案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案件审理是法院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立足点。潘跃运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把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的方针贯穿审判全过程,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区别,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事实、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前不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狄治民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偃师市人民法院、宜阳县人民法院、汝阳县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红武、韦晓乐等8名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实现了通过审判惩恶扬善、教育感化的强大功能。
潘跃运表示,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盯紧抓牢,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严惩,加快黑恶势力案件审理效率,不断提高案件质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并依法打击;切实加强与市扫黑办、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组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合力;坚持并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台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化、专业化;强化培训学习,组织开展全市两级法院专项培训工作,提升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刑事审判本领,打造精英刑事审判队伍;加强对基层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统一执法思想,保障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协调推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涉黑涉恶案件的以案普法工作,震慑黑恶势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李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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