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做好老字号传承保护,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我市将开展第一批“洛阳老字号”认定工作。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做好老字号传承保护,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我市将开展第一批“洛阳老字号”认定工作。
●申报条件
品牌创立于1986年(含)以前且持续传承发展至今。
企业合法拥有或合法使用注册商标,不存在商标权纠纷。
企业拥有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明显的中华民族特色,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有突出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有鲜明的洛阳地域文化特征等。
此外,企业要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在一定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合法经营,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申报程序
有意向报名的企业可准备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专有技术)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以及传承情况、经营状况等材料,8月底前向所在地的县级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县级商务部门接到企业申报后,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审查合格后向市商务局推荐上报并提交真实性承诺书。
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被认定为“洛阳老字号”的企业,将由市商务局印发认定文件并颁发证书和牌匾,并推荐申报“河南老字号”。(洛阳晚报记者 郭飞飞 通讯员 张海旺)
附件
第一批“洛阳老字号”认定工作相关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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