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6月各县(市)区环境质量考核排名及生态补偿情况。6月,各县(市)区根据PM10和PM2.5两项指标完成月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在城市区组中,高新区排首位,洛龙区排末位;在县(市)组中,汝阳县排首位,新安县排末位。
近日,我市发布6月各县(市)区环境质量考核排名及生态补偿情况。6月,各县(市)区根据PM10和PM2.5两项指标完成月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在城市区组中,高新区排首位,洛龙区排末位;在县(市)组中,汝阳县排首位,新安县排末位。
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2项因子——PM10、PM2.5浓度计算,6月,汝阳县得补138万元,高新区得补52万元,洛龙区支偿72万元,新安县支偿31万元。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每周、每月和年度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进行分组考核,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依据考核排名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经济手段实施周奖惩、月奖惩和年奖惩。其中,月奖惩采取“因子定价奖惩法”。依据空气质量月度目标,城市区PM10、PM2.5月实际浓度每超标或降低1微克,扣缴或奖励2万元;县(市)组2项因子的奖惩标准均为1万元。(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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