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洛阳市嵩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17
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址纺镇养猪场,粪便、污水流到库区乡楼上大队,污染井水。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中的址纺镇,应为“纸房镇”,与库区乡毗邻。该举报件反映问题位于纸房镇豹子沟。豹子沟全长约2.3公里,上段约1.3公里属纸房镇龙头村,下段约1公里属库区乡楼上村。库区乡楼上村群众饮水井位于该村居民区中部、沟底左侧20米。经调查,库区乡楼上村水井周边1公里左右,无养殖场(户)。豹子沟顶部有两家养殖户,分别为石东海和仝国政。其中石东海有两栋猪舍,目前已关停,圈内设施设备已拆除,污水、粪便清理完毕,沉淀池已恢复耕地;仝国政建有储粪棚和三级沉淀池,养殖粪便、污水经发酵处理后还田,未发现粪污外流现象。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相关部门组成监督组,加大对养殖户圈舍及周边巡查力度,发现设施设备不正常运行和粪便、污水外溢现象,即刻进行查处。对于整改不力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暂停养殖行为,待整改到位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进行养殖;对于拒不整改的或不作为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洛阳市西工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23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洛龙区土地局家属院内生活垃圾已经堆放两个月了,无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5月中旬九都路洛龙区土地局家属院因部分居民没有按时交纳生活垃圾清运费,影响了垃圾的及时清理。5月28日辖区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情况后,及时联系洛龙区土地局协商解决。6月17日下午,凯旋东路办事处、洛阳桥社区到现场联系垃圾清运人员对垃圾屋内的垃圾再次清运。目前生活垃圾已正常清运,交办问题已解决。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彻底解决垃圾清运问题,经凯旋东路办事处责令洛阳桥社区对该家属院进行管理;区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检查督察力度,发现环境卫生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洛阳市汝阳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2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付店村赵秋芝养猪场(即付店镇恒伟养殖场,距镇政府500米),该养猪场从2016年开始,由十几头扩大到几百余头。该场因场址地势太低,在付店镇下地组的河湖边上,无法建造过滤池、沉淀池,致使场内污水、粪便直接流入到河湖内。下游的马庙村、拔菜村、金堆城有限公司等的村民及工人直接受害饮用此水,夏天场周边50米臭不可闻。于2016年10月开始到付店镇、县畜牧局、环保局、信访局多次上告,强烈要求让其搬迁。县畜牧局、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先后下达给付店镇政府函件让该养猪场拆迁、搬迁,但至今仍未搬迁、拆迁,养猪场仍在继续生产,有母猪、小猪、肉猪上百头。我们2017年以来多次到县信访局上访,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都接待过,都答复一定让该猪场搬迁,可至今仍未搬迁、拆迁。
调查核实情况:汝阳县付店镇赵秋芝养猪场为付店镇恒伟养殖场,该养猪场有饲料仓库一幢,猪舍一幢。2018年5月22日,该养猪场将全部110头生猪搬迁处置完毕。6月8日汝阳县付店镇政府组织人员、机械对已清空存栏生猪的赵秋芝养猪场进行了拆除。2018年6月17日,现场核查,该养猪场建设有粪便收集池,收集满后经沼液车外运作农家肥使用,没有排入河湖内。猪舍拆除后,已不存在臭气难闻的问题。金堆城汝阳有限公司工人的生活用水由石柱沟水库专用管道输送,不会影响工人饮用水安全。汝阳县从2016年10月接到举报后着手解决问题至2018年6月实施整体拆除。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已于2018年6月8日将赵秋芝的养猪场实施整体拆除,原有建造的粪便收集池内存粪便已清空并拆除填埋,整个养猪场全部用生石灰抛洒消毒,又用药剂对蚊蝇进行灭杀,后用土层进行覆盖。
四、洛阳市西工区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2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中心医院于2016年在没有告知更没有听证的前提下,在职工生活区毁树破亭,建设大吨位锅炉用于医疗消毒,距离职工房屋10米左右,该锅炉启动声响巨大,住户寝食难安,愤怒的住户几乎打爆了110、12369。锅炉属环境违法,未批先建擅自营运,2年多没停止营运。
调查核实情况:洛阳市中心医院于2016年5月建设了一台4t/h燃气锅炉,未批先建属于环境违法行为,西工区环保分局已对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随后该单位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为防止锅炉噪声扰民,已于2016年10月对锅炉加装了减震底座,并安装了隔音墙,采取了消音、隔音等措施。西工区于2018年6月15日对该单位的燃气锅炉进行检查,锅炉正常运行,锅炉噪声(包括启动时噪声)较低,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同时根据近期多次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工区将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查处。
五、洛阳市伊滨区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2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伊滨区环保局审批科姬平安利用职务之便和环评单位、监测单位达成利益合作,微小企业做环评报告时,指定他合作的环评检测单位,以高于市场价收取企业评审费牟取暴利(2016年、2017年评审费收取数额高达50万元,勾结伊滨区李村镇绿环公司,可以调查,伊滨区2017年80%的企业环评和监测都是绿环公司做的,绿环有个中弘监测公司,环评是转包给佳昱做),去年在洛阳《百姓呼声》栏目投诉过两次,结果都敷衍了事,随后投诉人接到姬平安威胁电话。环评审批慢,必须通过熟人关系介绍给姬平安红包他才给你好好安排评审,真的是为所欲为,环保局局长和副局长都比他年轻,管不住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的来说就是环保局的恶霸!我是洛阳市伊滨区的一家企业,自己找了一家环评单位,签订了环评合同,可姬平安指定了3家环评单位,找别家环评单位就不给通过。可是环保局指定的这几家环评单位价格都很高,我们这些小企业这几年就很艰难,本来环保检查停产,整改办手续花的钱都是借的。还有就是环保设备厂家也是他们推荐的,也要很多钱。
调查核实情况:经伊滨区纪工委调查核实,近3年在伊滨区开展相关业务的环评单位有29家,检测单位8家,环保设备厂12家,均由企业面向市场自主选择,伊滨区环保局及工作人员姬某未指定相关单位。企业在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时,环评单位收取有环评编制费(含技术评审费)。项目评审时由环评单位直接向专家支付评审费,伊滨区环保局及工作人员姬某未向企业另行收取评审费用。且2017年10月1日之后,评审费用不需要企业支付,统一由环评审批部门承担。伊滨区环保局及工作人员姬某在环评审批过程中依法依规办事,不存在吃拿卡要、拖延、刁难等问题。投诉人2017年在《百姓呼声》栏目投诉过两次,环保部门均正面答复,投诉人均评价满意,不存在敷衍了事现象。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滨区将继续加强区环保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严禁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凡发现并查实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洛阳市嵩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4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洛阳市嵩县纸房镇龙头村、七泉村、台上村(上子路边)多处养猪,猪粪尿随意排放,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的饮水安全,臭气熏天,破坏了周围的自然环境。2.另有嵩县县城建设西路(大张后门)临时露天烧烤摊位,噪声及烟尘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的“上子路”实为上纸路,该路沿线有1家规模以上养猪企业龙头畜牧有限公司及刘忠喜、杨民娃、孙新海、赵云、赵新强5家养猪户。龙头畜牧有限公司位于纸房镇龙头村,现存栏母猪1500头,始建于1994年,公司手续齐全,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设施运转正常。养殖户刘忠喜、杨民娃、孙新海3家生猪存栏均在200头以下;赵云、赵新强两户目前已关闭停养。以上5户养殖户均建有粪污处理设施,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处理后还田。6户养殖户均采取有除臭灭蝇等措施。纸房镇在沙沟河流域建有集中饮水工程,水源地位于台上水库。6户养殖户均位于台上水库下游,水源地上游无养殖户,水源地不存在养殖污染。6月17日至18日,现场核查,大张后门夜市个别摊点夜间超时段经营,流动摊贩在此有经营烤面筋、烤鱿鱼现象,距居民区50米。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嵩县相关部门定期对养殖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纸房镇做好优化养殖结构工作,逐步取缔离居民区较近的养殖户,鼓励群众结合我县荒山草坡及林业资源,适度发展绿色生态养殖和大户进行规模化养殖,实现环保绿色发展。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大张后门夜市开展整顿,对夜间违规问题依法取缔,加强市场监管。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夜市商户和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市政执法岗亭增设夜间值班,切实加强夜间市场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此区域的检查巡查力度,加强餐饮店管理,严防噪声扰民。
问责情况:给予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曹福智诫勉谈话处分;给予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叶耀伟行政警告处分。
七、洛阳市偃师市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5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从去年冬天开始,我市的煤球改成了清洁能源公司,而且由以前数十家变成了只有两家公司。缺乏了竞争,就出现了问题: 1.质量差:比以前燃值低、烟大、更污染了。2.价格贵:每块比以前同期贵1—2角,涨幅达20%—30%。偃师市顾县镇安滩村的强达清洁能源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家,厂址在村伊河桥的南头,往东有一条黑油油的煤尘路。
调查核实情况:从2017年5月开始,偃师市关闭了境内25家非洁净型散煤加工点、销售点及散煤销售点,经偃师市政府研究并报洛阳市有关部门同意,建成了3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为确保洁净型煤质量,洁净型煤生产企业购进原煤都要求售煤单位提供质检报告,从而保证原煤的质量;在企业把关的同时,质监部门要求企业对产品也要进行自检,并认真核查企业的自检记录,定期不定期到洁净型煤生产企业随机抽检产品质量,凡不符合标准的煤球一律不得出厂销售。今年以来,我市质监部门在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产品进行抽检时,均符合质量标准。根据要求,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生产的洁净型煤必须带包装,加之原煤价格较高,因此每块煤球成本有所上升,此问题符合市场规律。
被举报的偃师市强泰能源有限公司,坐落在顾县镇安滩村工业区,门前有一条东西向水泥路,该路由镇村安排机扫车辆定期保洁,由于保洁间隔时间较长等原因路面较黑。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质监部门增加对我市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产品的抽检频次,确保洁净型煤质量。组织顾县镇及安滩村增加安滩村工业区道路保洁频次,确保不出现道路积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