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会议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透露,各县(市)区必须在国省县道乡镇村口、通客车道路乡镇村口、乡镇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会口设置村级劝导站,维护村内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及时纠正、制止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我市召开会议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透露,各县(市)区必须在国省县道乡镇村口、通客车道路乡镇村口、乡镇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会口设置村级劝导站,维护村内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及时纠正、制止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在我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农民的事故占比较高。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分析,当前,农村机动车大量增加,加之农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机会较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驾、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为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管理“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村级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劝导员)规范建设。除了必须在上述车流量、人流量大的地点设置劝导站,还要采取一些综合措施。
■统一村级劝导站规格、外观(面积不小于9平方米、蓝顶白墙),设置劝导站标牌、拦车横杆等,并建立违法劝导登记本、车辆(驾驶人)信息基础台账、红白喜事登记本等相关工作台账。
■将村两委班子、民调员、护路员、学校校长等群众威信高的骨干力量纳入交通安全劝导员队伍,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
■给每个劝导员配备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随身工作包内要放置工作手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辖区相关部门管理人员通讯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资料等。
■要求每一名劝导员紧紧围绕“劝导、纠违、宣传”三大基本职责开展好本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逐步向车驾管业务代办员、交通事故协理员和快处快赔代办员、保险代理员拓展。(洛阳日报记者 苏楠 通讯员 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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